礼德洞察 | 建立香港成为国际法律枢纽
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4日签署了《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书写了香港进一步参与“一带一路”的蓝图。
《安排》明确表示支持建立香港成为国际法律枢纽和亚太区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从而为“一带一路”提供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为切实落实《安排》下的政策及一系列针对香港的优惠政策,香港特区政府与法律界亟需商讨以制定具体措施。因此,香港未来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把握中央政府管辖下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香港高度自治的优势,吸引更多内地和海外企业使用香港的法律和争端解决服务处理与“一带一路”有关的商业交易引起的争议。
鼓励中国企业选择香港
作为争议解决地点
随着贸易全球化和“一带一路”不断发展,跨境交易更加活跃。因此,与跨境投资和国际贸易有关的争议数量将相应增加。试想像一宗交易中,一方是中国企业,另一方是海外企业,海外企业总是会找海外仲裁机构解决潜在的合同纠纷,因为海外企业普遍不理解内地的法律制度及仲裁机构,对它们亦缺乏信任。相反,中国企业也不愿意到海外解决争议,还会担心法律费用高昂。在这种情况下,香港作为中国唯一的普通法管辖区,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地理位置独特,东西方文化融合,无疑是可为各方接受的理想仲裁地点。
随着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议价能力逐渐增强,“留在家中”处理跨境投资和交易争议是必然的选择。因此,香港特区政府应该建立跨部门工作组,积极与负责沟通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国家部门与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工作组应以向各类中国企业推广香港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为目标,鼓励这些企业选择香港作为商业争议的仲裁地点。
为香港的仲裁裁决在内地
获得承认和执行提供条件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预计内地及自由贸易区将会有更多的外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落户。根据中国现行法例,若两家公司同意在海外进行仲裁(包括香港),相关仲裁裁决很可能不被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文件,为“一带一路”提供司法协助和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提到,支持“一带一路”各方解决争议。因此,香港特区政府应与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内地部门进行磋商,提出相关司法解释,确认在上述情况下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执行不会受到影响。若能成事,将吸引更多的商业合同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点,因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同时有助改善中国内地的整体营商环境。
作者简介
刘洋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航运部 高级律师
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 副会长
刘洋于2014年10月加入了礼德律师事务所的航运诉讼团队。
作为一名同时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和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刘洋专注于航运诉讼和仲裁业务。他的执业范围涵盖海事和商业法律,包括租船合同和造船合同的纠纷、二手船的买卖争议、货物索赔、共同海损、海事保险和货物买卖等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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